圖為日前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高志明出席「從食物不浪費,打造台灣永續環境」論壇。 記者曾吉松/攝影

分享 剩食問題在國際間愈來愈受關注,台灣政府首度跨部會展開「搶救剩食大作戰」。義美總經理高志明臉書PO文呼籲大家面對剩食問題,他認「飲食智慧」更勝「保存期限」。高志明在臉書PO文指出,當我們漸漸遺忘「先人的『飲食智慧』」,僅靠「有效期限」判定「剩食」之際,聯合國農糧組織「全球剩食可養33億人」的驚人數據驚醒我們:必須要「面對剩食廢棄問題、重建未來飲食智慧」。針對剩食廢棄的問題,他提出5點看法:一、衛福部食藥署數據顯示:台灣光是「量販店超市剩食」,一年倒掉40億,足以供34萬名學童吃一整年;若計入所有餐館、家庭、食品工廠,則可能達到數百億元;值得全台灣「產官學研?宅鄉婉弱」嚴肅面對。二、自有人類歷史以來,並無近代的冷藏冷凍冰箱,但各種族都依其生存的地理環境(緯度高低),發展出不同的食物保存方法、及烹調料理方式;熱帶有熱帶的「『酸甜苦辣』重口味」飲食,寒帶溫帶則為清淡口味。各民族並無「保存期限」、或「最佳賞味期」的規範;一直延續數千年。三、連我們祖父母那個時代,所有人都靠「先人的『飲食智慧』」來判定「食物是否還可以食用? 要不要廢棄?」;所以,才有了「老茶」、「醃漬發酵數十年的老蘿蔔乾(老菜脯)、豆腐乳、老酒、百年老醋、」的傳承。又廢棄食物時,也是「依賴智慧,而非『有效日期』」;因此,數百年來,農曆新年的「年糕(甜粿)」表面發黴時,都是「以布擦拭去霉後,切塊裹粉油炸」後,食用的。 若依「有效期限」規範,事實上,諸多千年傳統食物,勢必違規,在其真正壽命未到前,都必須要丟棄。四、法國強制立法、限制賣場不能任意丟棄食物的「食物銀行」、荷蘭的「剩食餐廳」,顯示歐洲各國嘗試「減少食物浪費、減少任意廢棄、減少碳排放、避免環境污染、剩食救助弱勢」的努力、與用心;值得我們所有國人深切反思!五、法律不可能規範所有的食材食物,必有很多不完備之處;期望大家能適度運用「先人的『飲食智慧』」,重新建立正確的「未來環境飲食觀念」,提出補充,同時政府法規也應該能適度修改,以共同舒緩「人類環境?糧食」的危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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